进一步做好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巩固火灾防控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哈尔滨市政府安委办组织多部门开展了大型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市范围内仍有多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违法行为。为敦促社会单位落实整改火灾隐患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曝光如下:
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5家单位:
1.位于道外区先锋路6号的哈尔滨市禧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因其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保护管、部分库房防火分区面积超大、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等原因,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整改责任单位为哈尔滨禧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2.位于道外区先锋路2号的哈尔滨神通物流东部基地有限公司,因其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保护管、部分库房防火分区面积超大、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等原因,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整改责任单位为哈尔滨神通物流东部基地有限公司。
3.位于巴彦县东直路的巴彦商都,因其存在喷淋泵、消火栓泵无法启动、营业区一层部分生鲜海鲜区域电线私拉乱接未穿保护管、营业区一层至三层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未设置排烟设施、属于多产权单位,没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等原因,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4.位于依兰县达连河镇红星村的依兰县敬老服务中心达连河分院,因其存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结果均未设置等原因,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整改责任单位为依兰县敬老服务中心达连河分院。
5.位于依兰县道台桥镇的依兰县敬老服务中心道台桥分院,因其存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结果均未设置等原因,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整改责任单位为依兰县敬老服务中心道台桥分院。
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5家单位:
1.位于哈尔滨市香坊经济开发区渤海东路6号的黑龙江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因其单位厂房墙体为彩钢苯板,耐火等级达不到安全要求,被处以50000元罚款;
2.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大道与诚信大街交口处的阿城明冠集团金源世家二期建设工程,因其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水源和相关消防设施,被处以30000元罚款;
3.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沿沟街66号的哈尔滨大东北灯饰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因其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被处以5000元罚款;
4.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松北三电街1号的哈尔滨电力铁路工程学校,因其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5000元罚款;
5.位于尚志市亚林五委的尚志市亚林林峰大酒店,因其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被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