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同:
特膳食品——以满足特定人群生理需要或某些病人的营养需要为目的
普通食品——用于满足一般人群的基本营养需要
保健食品——以调节特定人群的生理功能为目的
目标人群不同:
特膳食品——针对有特殊生理或营养需求的人群,通常为婴幼儿、孕妇、乳母、老年人、某些疾病患者
普通食品——适用于一般人群,无特定指向性
保健食品——针对需要进行相应生理功能调节的人群
配方设计与工艺不同:
特膳食品——以选择高效的营养素为配方原则,工艺上可采用超微滤技术、微生态技术以及生物发酵及酶解技术
普通食品——重点在色、香、味、形,多采用传统工艺
保健食品——以选择高效的功能成分为配方原则,多采用先进工艺
营养价值不同:
特膳食品——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素,利于改善营养状况
普通食品——只是不同程度地提供某些基本营养成分,营养无特异性,难以满足特殊营养需要
保健食品——不以改善营养状况为主要目的,不能提供特殊营养
对代谢的影响不同:
特膳食品——有利于减轻机体代谢负担
普通食品——对机体代谢一般无明显影响
保健食品——可对机体代谢产生明显影响
对特征性成分的要求不同:
特膳食品——有特征性营养素,且大多无法从普通膳食中获得;特征性营养素必须明显高于或低于同类属的普通食品。添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特膳食品,应标示强化营养素的含量
普通食品——通常无特征性成分
保健食品——必须具有特征性的功能成分,并标示其含量
对功能声称的要求不同:
特膳食品——不能声称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特征性营养素的作用
普通食品——不能声称治疗作用,不能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特征性营养素的作用
保健食品——不能声称治疗作用,必须声称保健功能,可以声称特征性营养素的作用
对适宜人群标示的要求不同:
特膳食品——必需标示适宜人群
普通食品——不要求标示适宜人群
保健食品——必需标示适宜人群
审批管理的程度不同:
特膳食品——不需要审批
普通食品——不需要审批
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审批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