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通过暴力打砸和恐吓威胁等手段称霸一方——呼兰区李某某就组织了这样一个以“铁哥儿们”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几年间,他们通过强占集体土地,殴打村干部、村民等手段,为恶乡里、称王称霸。但善恶到头终有报,在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李某某恶势力团伙难逃覆灭的命运。 ——2016年,家住呼兰区的李某某与“铁哥儿们”张某某等人结成一股黑恶势力。当年12月,李某某为承包呼兰区某村机动地,伙同张某某等人对已经承包了该地的村民进行恐吓。该村主任于某某进行阻拦时,被李某某等人打成轻微伤。迫于威胁,该村委会只得将机动地承包给李某某。 ——2017年5月,李某某又相中了村民辛某某等40户村民的园田地31.75亩,并强行占用耕种。因为知道李某某手段毒辣,“手下”众多,40户村民只能忍气吞声。 ——2017年7月,因赵某某、高某某等人不肯为李某某干农活,李某某便找来“打手”对二人实施殴打致轻伤,并逼迫二人答应自己的无理要求。更有甚者,到发工资时,李某某迫使二人必须到其家门前扭秧歌才给发。 ——2017年8月,李某某养的狗被林某某驾驶的车辆撞倒,他便纠集张某某等对林某某进行殴打,还强行索要人民币5000元赔偿费,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林某某只得花钱消灾。 ——2017年11月,李某某想用“白菜价”购买村民陈某某家的树苗,遭到拒绝后,立即打电话叫来张某某、白某某等人,持镐把到陈某某家地里阻止陈某某销售树苗,并对其进行殴打。事后,李某某还觉得不解气,又在陈某某回家的路上埋伏,并再次对其进行殴打致轻微伤。 李某某纠集张某某、白某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欺压百姓,形成恶势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呼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李某某、张某某、白某某等分别被判处七年、五年和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恶势力团伙通常人数在3人以上,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虽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但仍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该恶势力团伙利用其家族势力,横行乡里,强行承包土地、强行占用田地、强行要求村民出劳务,不听从者便会遭殴打,还垄断当地种植树苗业,以实现非法获利。 法律启示 当发现周边存在较大家族势力并利用此势力实施侵害村民利益的“村霸”,不要畏惧,应报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报方式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 举报电话:0451-84696346 0451-58699097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收 邮编:150000 举报邮箱:hsshb20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