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案件公开审判并作出判决。法院以被告人鲍某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6年6月,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鲍某地下车库,办公楼8套,登记在他人名下房产20余套,并查封了某住宅小区土地。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诉讼保全查封裁定后,鲍某藐视法律规定,公开销售被查封房产。2013至2015两年期间内,非法处置被法院依法查封的40余套房产,总价款共计1880余万元。对剩余被查封的房产,亦提供其已经出售的销售明细,致使法院对剩余的房产也无法进行处置。
此外,该案双方当事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用20余套房产冲抵所拖欠申请执行人的部分工程款,但被执行人迟迟不提供任何进户手续,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作出判决,鲍某非法处置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40余套房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鲍某表示不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