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某、韩某“一房数卖(抵)”犯罪案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韩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于2012年1月开发建设木兰县某住宅小区项目,在开发建设期间,肖某指使项目经理韩某分别以智和公司名义对88名被害人销售及回迁楼房共115套(其中销售包括采取工程顶账方式转卖给群众和在售楼处直接购买两种方式),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为了工程建设和偿还工程高利贷款,采取隐瞒事实的方式,将已售出、回迁给受害群众的105套房产,以抵押给债主的方式借款2000万元,导致群众购买、回迁的105套房产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致使涉案房产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在为期60多天的“打击一房数卖(抵)”犯罪专项工作中,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住建等参战单位多元施策,对个人和单位“一房多卖(抵)”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短时间内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诉讼措施,推动业主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全市政法机关摸排案件线索630余条,立案23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已批准逮捕4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判决2件3人。已有900余户业主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已作出100余份确认业主胜诉,要求开发商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判决书。
全市政法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一房数卖(抵)”犯罪案件高压态势,群众发现犯罪线索,可随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全市政法机关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