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东讯)近日,本网不断接到山东省莒南县相沟镇群众读者来信反映:莒南县相沟镇相沟社区支部领导张某控制的厂房大院,有人从事非法化学制剂生产,该生产窝点属三无非法生产窝点,既无工商注册、亦无环保手续,是一家标准的地下黑窝点,平时大门紧闭,非常隐秘。从2025年9月到11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地下化工厂隔壁居住的昝超伟、甄春秀夫妇和他们的女儿昝玥彤,在深夜两次吸入该化学制剂“地下黑窝点”两次非法排放的剧毒气体,导致母女双亡、一家之主终身残废的重大安全事故。

两死一重伤事故发生后,不仅涉事黑化工厂生产施毒者逃之夭夭,就连作为关键证据的犯罪现场的下水道,也在事发后被张某以修路名义用挖掘机翻了个底朝天,并用水泥重新浇筑。 面对两死一伤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莒南县相关职能部门涉嫌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
相沟镇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地处莒南县西南部。在相沟镇有一个名叫凤舞轩的KTV,因停业该场所上下两层被昝超伟、甄春秀夫妇租赁用于经营饭店生意。晚上昝超伟、甄春秀夫妇和其上初中的女儿就居住在该店中。在凤舞轩KTV左边是兰星超市,右边一层六间门面房后面大院里用彩钢瓦做屋顶搭建的数间厂房,就是莒南县相沟镇相沟社区党支部领导张某拥有控制的厂房产业,在彩钢瓦厂房屋顶还遗留着化工生产时的部分管道等设备。张某的厂房建筑物和凤舞轩KTV两层小楼紧密相连,拥有共同的生活用水排水设施下水道,凤舞轩KTV二楼后面的一排窗户正对着张某化工厂房屋顶和院内,地势明显高于张某的厂房。因农村村镇建设的楼房不够规范,下水道普遍密封不严,因此,凤舞轩KTV室内和张某厂房的下水道水流、气流相通。在张某厂房方圆100米内,有相沟镇城镇管理所、相沟派出所、相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单位。张某担任相沟社区党支部领导将近20余年,是当地一霸。为了赚取巨额利益,张某不顾周边群众和行政管理单位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他人在他的厂房内办起了地下化工生产窝点,在无工商注册、亦无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暗中秘密生产含剧毒物质的化工产品,玩起了“灯下黑”。

2025年9月22日深夜,昝超伟、甄春秀夫妇和他们上初二的女儿昝玥彤正在凤舞轩他们经营的饭店熟睡。紧挨着他们店铺东北侧张某的大院厂房内,“三无”地下化工窝点,正在深夜进行违法排放剧毒物质。
剧毒的废弃物通过地下排污管道或窗户缝隙渗透、挥发,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等神经性剧毒气体悄然潜入凤舞轩昝家居住的每一个角落。 睡在一楼后侧卧室的昝超伟中毒最深,陷入昏迷;睡在二楼的妻子和女儿中毒较浅虽然幸免于难,但家中的三只猫当场死亡。
中毒事件发生后,因张某地下化工厂平时紧锁大门,没人知道他们是干啥的,加上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等神经性剧毒气体在人体不存留,因此当时没有考虑到是隔壁张某地下化工厂排放剧毒物质所致。此后的两个月,昝超伟辗转多家医院,从相沟镇到临沂市再到济南的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院始终未能查出病因,血液送检北京也无果。 10月2日,昝超伟虽然苏醒,但由于神经严重受损,已完全丧失行动能力、语言能力和听觉,终身残疾。

为了照顾上学的女儿和维持生计,身体稍有好转的妻子甄春秀带着女儿又回到了那间噩梦般的店铺居住。她们不知道,死神正再次逼近。
2025年11月28日凌晨2点,张某的那个地下化工窝点又一次进行剧毒废物违法排放,废物产生的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气体通过下水管道或窗户缝隙再次侵袭了甄春秀母女居住的房间。这一次,命运没有眷顾这对母女。监控记录下了她们生命的最后一刻。当昝玥彤的班主任王老师发现品学兼优的昝玥彤早晨没到校上课,不断联系昝玥彤的家属,昝玥彤的爷爷让邻居过问,邻居发现异常并报警时,甄春秀和昝玥彤已经因同样的剧毒气体中毒身亡。 12月10日出具的尸检报告证实,母女二人及此前冰柜里的三只猫,均死于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中毒。

这起事件的性质极其恶劣:同一处非法排污源,两个月内两次作案,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这已经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安全事故,而是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投毒罪的重大刑事案件。
然而,事件发生后的各方反应,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首先是职能部门的“失语”与“缺位”。据材料显示,自9月22日第一次中毒事件发生,到11月28日母女死亡,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昝家一直在独自承受痛苦,花光了积蓄,借遍了亲友,靠水滴筹续命。作为属地管理责任方的相沟镇政府、莒南县相关部门,对于辖区内发生的不明原因中毒事件,不仅没有主动介入调查,甚至在第二次惨剧发生后,依然无人过问。 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管理在哪里?安全生产的排查责任在哪里?
其次是公安机关的“迟钝”。11月28日,母女双亡,这是重大刑事案件的标准启动程序。虽然公安部门到场封锁并出具了尸检报告,但截至材料反映时间,案件仍未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对于剧毒气体的具体来源、排污管道的走向、黑窝点的生产者身份,警方似乎并未采取实质性的抓捕和溯源行动。 面对能够致人死命的剧毒物质,这样的办案速度和力度,如何安抚民心?

更令人震惊的是犯罪现场的毁灭。11月28日案发,然而在12月1日至8日期间,竟有人在张某的暗中安排下,用挖掘机将涉案窝点的大院内、门面临街处以及下水道处全部翻挖了一遍,并重新浇筑了混凝土。这是在赤裸裸地毁灭证据!
是谁在案发后仅仅三天就敢动用大型机械破坏现场?是心虚的嫌疑人,还是为了掩盖某些真相的“保护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这一行为不仅给案件侦破设置了巨大障碍,更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
根据周边商户的反映,事发厂房大院的所有人和化工黑窝点指向了相沟镇相沟社区书记——张某。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张某应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代言人,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如果该厂房确实为张某所有,那么他必须面对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1、作为房东,你是否知晓合作者在院内从事何种生产?是否知道那是无证生产的“地下黑窝点”?
2、如果不知情,是否说明作为社区书记,对自己辖区内的核心区域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全失察?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何况,这不仅是房东,更是作为基层治理第一责任人的社区书记。
4、现场被挖掘机翻挖,此事是否与张某有关?如果有关,那性质就彻底变了,从失职渎职变成了涉嫌刑事犯罪。
这起事件,暴露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重漏洞。对于昝超伟来说,他的人生已经彻底被改写。曾经是家中的顶梁柱,如今成了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面对妻子的遗像和女儿的照片,他甚至连一声痛哭都发不出来。后续高昂的康复和治疗费用,对于这个已经破碎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法律不该对此沉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排放有毒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现在,摆在莒南县委、县政府及临沂市相关部门面前的,是民众对真相和正义的强烈呼声:
立即启动刑事案件侦查:呼吁公安部门锁定非法生产窝点的实际经营者,全网追逃,查明其原料来源、产品去向以及具体的排放行为。
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呼吁莒南县纪委监委迅速介入,调查相沟镇政府、莒南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尤其是社区书记张某,作为厂房所有人,必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停职调查,查清其与黑窝点的关系,以及是否参与后续毁灭证据的行为。
严查毁灭证据者:是谁指使了12月初的挖掘机作业?这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挑衅,必须揪出幕后黑手,依法严惩。
落实民事赔偿与救助:在追查凶手的同时,呼吁政府启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机制,确保昝超伟的后续治疗和生活有着落。
两死一伤,三个鲜活的生命因为非法排污排毒而阴阳两隔,一个家庭就此支离破碎。在举国上下狠抓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今天,在莒南县相沟镇,行政管理部门的眼皮子底下,一个社区支部领导竟暗藏着一个连杀两人的“毒气工厂”,案发后还敢公然毁灭证据。
这不仅是一条人命案,更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某些基层干部的责任心缺失,照出了地方监管的漏洞。我们期待莒南县有关部门能给出一个公正透明的调查结果,还死者一个公道,给生者一个交代。
对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网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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