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迦南地安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地公司”)因一起入住老人死亡事件陷入法律纠纷。尽管司法鉴定认定该公司责任轻微,且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但涉事主管部门一名科长却在案件审理期间扬言“哪怕只有1%责任也要吊销执业许可证”,引发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一、老人死亡事件回顾:护理瑕疵与多重因素交织
2024年4月4日,87岁的胡为川入住迦南地公司,接受全护理服务。4月22日,他因泌尿道感染住院,5月3日出院时留置导尿管返回养老院。8月5日凌晨,护理人员发现其尿管堵塞,由无护士执业资格的楼层管理员卓根市进行拔管重插操作,随后出现血尿、高热等症状。当日上午,老人被送医,诊断为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障碍等13项病症,两日后死亡,死因为“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伴器官衰竭”。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调查后,对迦南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罚款1万元。此后,家属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护理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
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指出,迦南地公司在护理过程中存在两项过错:一是由无资质人员操作导致尿道出血,二是未及时监测体温、延误送医。鉴定认为,这些行为与胡为川死亡存在“轻微因果关系”,参与度为5%–15%,建议按15%计算。
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迦南地公司赔偿家属88596.44元。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认为责任比例过高,与事实不符。
二、执法官员“放话”引争议:等判决下来就吊销执照
然而,在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之际,一段来自监管部门的“表态”令事件走向变得复杂。
据迦南地公司反映,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一科科长王某在接待家属时曾公开表示:“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哪怕单位只有1%的责任,也要把医疗执业许可证给你吊销了。”此言一出,立即引发企业对执法动机与程序正义的质疑。
更令人担忧的是,王伟在谈话中暗示其执法行为受到“外部压力”。他称家属“不好惹”,说为了安抚对方当事人家属,判决书下来后先把迦南地公司执业许可证给你们吊销了,等当事人不闹事了你们再申请,我再给你们单位审批,并指出对方与“同安区政府某领导是安溪老乡”,因此“只能把所有错误和责任强加于康养单位”。
如果该说法属实,则不仅暴露出执法者缺乏中立立场,更可能涉及滥用职权、徇私干预,与“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原则背道而驰。

三、选择性执法底线何在?程序正义不容“未判先罚”
尽管迦南地公司在护理过程中存在瑕疵,并已受到行政处罚,但其作为养老服务企业,仍享有依法经营、接受公平处理的权利。王伟科长在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前,预先表态将“吊销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未判先罚”,不仅程序失当,更涉嫌超越执法权限。并且,在王伟科长管理的区域厦门同安区第三医院,每年都有数起医疗死亡事故发生,并没有见到王伟科长前去吊销执业许可证,同一区域同一管理单位监督,为什么会选择性执法进行不同对待?实在令人深思!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吊销,应有明确、严重的违法事实作为依据,并经过调查、听证、决定等法定程序。若仅因“有人难惹”就加重处罚,不仅损害企业权益,也将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四、谁来监督“监督者”?呼吁上级部门介入调查
当前,我国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调行政机关应“依法用权、透明用权”。王伟科长作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其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直接影响公众对监管体系的信任。
我们呼吁:
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对王伟涉嫌不当言论及执法偏见开展调查;









